2017年4月6日 星期四

耶稣是吃过逾越节晚餐后才被钉在十字架上吗?

在印象中大多数人都接受了耶稣是在吃过祂最后一次的逾越节晚餐后,在距离耶路撒冷不到两公里的橄榄山上客西马利园内被犹大带来的宗教领䄂和差役捉拿的。

圣经马可福音1412-17节印证了我们这印象:『在除酵节的第一天』,就是宰杀逾越羊羔的那一天,耶稣和十二个门徒在一户耶路撒冷人家的客房内吃了逾越节的羊羔。

而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的平衡记载,同样支持了『耶稣是在吃过祂最后一次的逾越节晚餐后在客西马利园内被宗教领䄂捉拿』的印象。

因此,当耶稣在客西马利园内被捉拿时,那已经是进入了逾越节期。但留心的读者可能难免会问:那麼犹太人宗教领䄂在节期开始以后,『带着刀棒』来捉拿耶稣(可1443),随后又在『大祭司那里』彻夜开堂审判耶稣(可1453-65)可有触犯了在逾越节期间『甚麼劳碌的工都不可作』(利237)的规定?

约翰福音的记载似乎为这疑问提供了答案。在约翰福音1828节指出,当犹太人领䄂带着耶稣来到彼拉多的衙门时,『他们自己却不进衙门,恐怕染了污秽,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那就是说当时逾越节仍未开始,所以他们还未有吃过逾越节的筵席。因此捉拿犯人,审判犯人也没有与守节期的要求有任何冲突。

但是,约翰福音的记载却同时带出了一个疑问:究竟耶稣是否吃过逾越节的筵席后才被捉拿?若是的话,耶稣和门徒是否『提早』守逾越节?还是耶稣和门徒在祂被捉拿前所吃的,根本不是逾越节的筵席,甚或约翰福音的记载(或者符类福音)不准确,以至出现了这有关『时间』上的矛盾。

历来不少学者都尝试为这『矛盾』提供诠释。学者P. Duke在祂的著作《Irony in the Fourth Gospel》解釋這『矛盾』時提倡:『耶稣在当时的星期四晚上已经吃过逾越节晚餐,但是捉拿祂的宗教领䄂则倘未。因为按出埃及记1210[i]的条例,他们可以迟至早上6时才吃』[ii]。但是这诠释似乎相当牵强。
而学者钟志邦則指出,约翰福音1828节原文没有『节的筵席』片语。同时他引述不同学[iii]者包括第世纪犹太人历史学家约瑟夫的话解释,犹太人称『无酵节』为『逾越节』(Antiquities 14:21)。因此『吃逾越』可泛指逾越节当天的筵席以及紧接下去七日的无酵节筵席。[iv] 这解释若是正确的话,那宗教领袖岂不是在无酵节的第一天,也就是『当有圣会…无论何工都不可做』的日子(创1216)中,进行审判和行刑的事?

有译经者指出,我们认为符类福音的记载与约翰福音的记载有『矛盾』是因为假设了当时只有一个厘定逾越节日期的标准。[v] 但事实上当时不同地区不同群体有着不同计算方式。[vi] 根据学者考究,在北部加利利地区的人和法利赛人,都是以日出为一天的开始;而在南部犹大地区的犹太人和撒都该人则以日落为一天的开始。[vii]

因此当加利利人在尼散月14日黄昏吃逾越节晚餐时,犹太地区的人才是13日的结束(14日的开始)。所以,南部地区的犹太人,包括多数为撒都该人的宗教领䄂,是不会在那时候用逾越节晚餐。而当南部地区的犹太人在他们的14日黄昏用逾越节时,对耶稣和祂的门徒来说,那已经是15日的黄昏。 

所以,非常可能约翰在1828节的记载,是按着犹大地区的逾越节日子而言。所以当宗教领䄂将耶稣押至希律衙门受审时,逾越节/无酵节仍未正式开始。因此他们对耶稣的审问与判刑,都没有违反律法规定。而耶稣和门徒,则按着他们故郷的习惯,以加利利地区的计算方式,已於尼散月14日黄昏在耶路撒冷的一个客房中,守了当年的逾越节。[viii]

不论你在不同见解中接受那一种诠释,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耶稣在逾越节中,成为了『逾越节的羔羊』(哥林多前书57)。当南部地区的犹太人宰杀他们的逾越节羔羊时[ix],也就是耶稣『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你和我的)罪』(希伯来书926),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x],以至今天我们可以因着耶稣,来到神的面前,与祂重新复和,被收纳成为祂的儿女。



[i] 1210 不可剩下一点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烧。
[ii] Gerald L. Borchert, John 12–21, vol. 25B, The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Publishers, 2002).
[iii] Soggin, J. A. (2001). Israel in the Biblical Period : Instituions, Festivals, Ceremonies, Rituals (92). Edinburgh: Scotland.
[iv] 钟志邦著,天道圣经诠释:约翰福音(卷下),289页。
[vi] Morgenstern, Hebrew Union College Annual, X, 1-148; Stauffer, p. 95; Finkel, pp. 70-74; M. Black, "The Arrest and Trial of Jesus and the Date of the Last Supper," New Testament Essays, ed. by A. J. B. Giggins (Manchester, 1959), pp. 30-32
[vii] Julian Morgenstern, "The Calendar of the Book of Jubilees, its Origin and its Character," Vetus Testamentum, V (Janiuary, 1955), 64-65 n. 2;Finegan, pp. 452-453; G. R. Driver, "Two Problems in the New Testament," The Journal of Theological Studies, XVI (October, 1965), 327.
[viii] Ceil & Moishe Rosen , Christ in the Passover, Chicago:IL, Moddy Publishers, 156.
[ix] 在下午3-5时间将羔羊带到圣殿由祭司宰杀。
[x] 耶稣是在申初(下午3时)在十字架上断气(马可福音15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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