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4日 星期五

受难日的朝6晚3

今日是耶稣受难日,相信大多数人都不用上班,不知道你们怎样过了这个不用上班的日子呢?
特别是由今早6时到下午3时,你们做了什么呢?与家人共进午餐?陪太太购物?然后再与两三知己喝下午茶去?但是不论你怎样过了这9小时,相信大都数人都会觉得这半天比其它星期5的时间过得更快。
这个星期5的半天,对不少人来说,相信都是几写意。但是对于耶稣来说,受难日的朝早6时到下午3时,相信可以说是祂人生中最长,最难过的9小时。对一些人来说,亦可能是耶稣最失败的时刻,甚至显示了耶稣是一个失败者。
马可福音15章告诉我们,在逾越节前夕的朝早,当太阳刚刚从地平线上升起,当微弱的曙光开始为漆黑的四周带来一丁点光线,当清晨的宁静仍然笼罩住整个耶路撒冷城的时候,一群犹太人的领袖,包括了:祭司长,长老,文士,甚至整个犹太议会的几十人[1],就急不及待,将面对了整晚审问的耶稣,由大祭司院,押解到去罗马巡抚彼拉多的衙门。相信一方面是希望尽量配合罗马人曙光初现就开始办工的习惯,[2]另一方面预期彼拉多会配合他们的计划,很快就会将耶稣判以死罪。
但是在那日早上,彼拉多似乎有他自己不同的筹算。
根据马太福音2719记载,就在犹太人和耶稣来到的时候,彼拉多同时收到他妻子宝蔻菈传来的口讯,虽然这口讯不长,但是来得很急:叫他不要插手这件案。
因为宝蔻菈做了一个有关耶稣的恶梦,梦里有一个启示,知道他们不应该参与犹太人(太2719这计划。
因此,当彼拉多见到这个被打至头瘇面瘀,嘴角流血的耶稣时,他已经决定了,希望可以避过这倘「混水」,不想接这「烫手山芋」。或者最低限度,可以将责任推比其他人。
在审判的大堂中,彼拉多见到耶稣,就按住犹太人领袖对祂一条又一条的指控,提出了许多盆问,但是耶稣呢?完全没有答辩。
祂仍然好像几个钟头以前,在大祭司院一样,虽然被揶揄、被侮辱、被诬告,甚至被人吐口水、用拳头打、用手掌刮,祂一样没回答,没有抗辩,没有反抗,只是默默站在那里。
只有当彼拉多问祂:「(那么)你是否犹太人的王啊?」
祂才很清楚,很肯定地回答:「你说的是」。(可15 2
这种有点像「默认」的态度本来对彼拉多是最方便的,使他可以轻易判耶稣有罪。

但是对于此时此地的彼拉多来说,其实却是身处在一个「两难」当中:要判耶稣有罪吗?却苦无实质证据。

事实上,彼拉多见不到犹太人领袖对耶稣的指控,有任何实实在在的证据…所有证人证供,全部都是互相矛盾,最大的指控,似乎就是告耶稣讲过:『我要拆毁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内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 (太14:58[3]

他心里明白,这些指控,全部都站不住脚,根本不可以入耶稣死罪。完全只因祭司长和一班领袖嫉妒,才将耶稣交来。(可1510
另一方面,由他妻子的梦境中知道,他不可以在这件事上有份。
但是,要放耶稣吗?却又不可能:因为耶稣承认了是『犹太人的王』,那就已经在技术上犯了『对罗马王帝不敬』的罪,如果不判他『判国罪』,那要是罗马王帝查问起来,那就是死罪一桩。
就在那时候,彼拉多想起政府有一条惯例,就是在每逢大时大节,巡抚可以照民众的要求,特赦任何一个犯人。不论那人是犯了杀人放火,通番卖国的弥天大罪都可以放。
于是,他想借这个惯例,将耶稣释放。他将耶稣带到衙门外面,当时门前已经聚集了一群民众,彼拉多大声问:『你们要我释放一个囚犯给你们,那是否要释放犹太人的王呀? (可159彼拉多居然主动向他们推销耶稣。主动引导民众要求释放耶稣。
但是在衙门外这些民众,早已经受到祭司长和一班领袖唆摆,他们大声叫:不要这个人,我们要巴拉巴(約1840、巴拉巴、巴拉巴…。
但是彼拉多并没有就此放弃释放耶稣的意图,他又问那些民众:那么,那个你们叫他做犹太人的王的人,又要怎样处理?(可1512
但是民众的情绪在领袖的煽动之下好像失控一样,他们又大声喊叫:钉他在木头上,钉他在木头上…(可1513
彼拉多虽然见到群情凶涌,但是他仍要作第3次的尝试,于是他大声再问:为什么你们要如此?究竟他做了什么呢?(可1514
不知道是否当时群众的呼喊声实在太大,根本没有几个人听到彼拉多的问题,或者从头到尾,他们根本就没有意思要耶稣一条生路。群众只是更大声继续叫:钉他在木头上,钉他在木头上…(可1514
彼拉多终于抵挡不住群众压力,更加不想为到眼前这个毫无反抗力的『失败者』而冒上任何政治风险。同时亦为了满足民众,他只好同意宣告释放『叛国作乱杀人犯』巴拉巴,而将无罪的耶稣,判钉十字架。
宣判后衙门内的罗马兵并没有轻易放过眼前的『阶下囚』。反而是对他肆意凌辱和挖苦。又将一个用又尖又硬的荆棘做的冠冕戴在他的头上,霎时之间,耶稣的额头被尖锐的荆棘刺至血流披面。本来已经伤痕累累的耶稣,更加不似人形。
最后,罗马兵拿出一条预备用来钉耶稣的木头来,要祂自己背着走向刑场。
当时,相信差不多接近早上9时,耶稣经过了2个多小时的审问、凌辱,再加上早一晚通宵在大祭司院里面的折磨,祂再没有能力背起那一条足有67呎的木头。就在祂跌跌撞撞之间,想尽力托着那条有如千磅重的木头之时,刚巧有一个名叫西门的(由非洲中部)古利奈来人经过,那些罗马兵丁就不由分说,一手捉住他,要他为耶稣背起那条木头。
来到耶路撒冷城外一个叫做各各他的山丘,已经差不多是巳时,即时上午9-10,在山丘上,祂全身的衣衫被罗马兵完全被除去,祂的双手,被6,7吋长的铁钉,由祂的手碗骨之间穿过,一下一下打入木头里面。血,跟着铁锤的声…呯、呯、呯……不断流出来。钉好之后,整个人更赤裸祼地被举起,全身一丝不挂地展露在那一群被扇动到有点失去了理性的群众面前。
就是这样,由早上9点,直至申初,即是下午3时左右,一直被挂在木头上6小时,耶稣才呼出最后一口气。
看来,耶稣失败了。
在罗马人的眼里,耶稣失败了:祂被自己的同胞涶弃、出卖。明明是没有证据,但却是不愿意抗辩;明明是无罪,却要代替有罪杀人犯。最终要承受这种只会用在叛国贼和奴隶身上的十字架死刑,在最没有尊严,最屈辱之中,离开世界。
在群众的眼里,耶稣失败了:有过路的人辱骂祂,有人讥笑祂::「咳!你这拆毁圣殿、三日又建造起来的可以救自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 1530 
当时围在刑场周围的祭司长和文士也是这样戏弄他,彼此说:「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以色列的王基督,现在可以从十字架上下来,叫我们看见,就信了。」(可1531-32
就算是在当时与耶稣一起被钉十字架的其中一个强盗,都认为祂是失败者。(路2339
甚至是耶稣的门徒,在他们的眼中,他们的夫子耶稣失败了:祂再没有机会建立祂所说的国度,祂再没有机会拯救在外邦人统治下的同胞了。
而且更可悲的,就是成为了「在神面前受咒诅的人」。因为申命记21:23清楚写住:
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之地。因为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
一切似乎都是「完了、finished」,一切希望似乎都幻灭了。前景就好像当日由于中午到下午3点的天地一样,本来应该是阳光明昧,但是现在漆黑一片。
不论对于罗马人也好,犹太人也好,耶稣的门徒也好,眼前被挂在木头上的耶稣失败了。而且是带着最大的羞辱而死。

但是:
他们不知道,他们一句句讥讽耶稣是「犹太人的王」的说话,那一块用,希伯来文,拉丁文,希腊文写住「犹太人的王」的木牌,都为耶稣确实的身份,做了见证。因为祂的而且确,就是犹太人盼望了几百年的「受膏者」。只不过,祂的国度,不限在地上。

他们不知道,当他们仍在怀疑以利亚是否要来救耶稣之时(可1535,以利亚所见证的基督,己经临在他们的面前。

他们不知道,或者不明白,当耶稣在十字架上,大声呼喊:「以罗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祂不是绝望,祂不是单纯问神「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祂」。

因为耶稣在祂最后的时刻中,引用的诗篇22篇,不是一篇绝望的诗。在第1-20节中,诗人是落在苦难之中,但是在21节,诗人说:「你已经应允了我,使我脱离野牛的角。

所以,耶稣不是因为自己好像诗人一样,被神离弃。而是因为祂好像昔日的诗人一样,在当下虽然是在极度痛苦之中,那痛苦就好像是神已经离开了祂一样。但是他知道,神的胜利最终会临到祂的身上,更加会临到全天下。

因此,当耶稣在十字架上大声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时,那不只是痛苦中的呼喊,也同时是带着最终得胜盼望的呼喊[4]

所以耶稣是一个得胜者。
当天在场的人不知道,无罪的耶稣,不单代替了那叛国杀人犯巴拉巴死在十字架上,祂亦代替了你和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以至今天,我们可以借着耶稣,与神再次和好。
因此耶稣是一个拯救者。
当天在场的人不知道,当耶稣在十字架上,用最后一口气说「成了时」(19:30),不是说「完了」不是说:finished (NIV), game over, 而是说「成就了」,成就了父神交给祂的使命。
因此,耶稣是一个得胜的拯救者。
因为,耶稣的生命,没有就此结束。
其实祂是以自己的牺牲,以祂自己对世人的爱,胜过了罪恶,胜过了死亡。将失败变成了胜利;将绝望变成了希望;将眼泪变成了欢呼。
因为,三日之后,耶稣由死里复活过来。宣告祂的得胜。
所以,今天我们记念的耶稣,不是失败者,而是一个得胜的拯救者。
我们更要起来,为这个牺牲自己,拯救你和我的耶稣基督作见证。
今天我们要如何作,要怎样活?
或者你会留意到,在整个审讯耶稣的过程中,不论在大祭司院,抑或在巡抚衙门,都没有一个人为这个无辜的人说一句话,没有一个门徒,为他们的夫子,做过一个见证。
当然,我们不能够对他们太过苛求。在那处境中,非常可能,就是有人敢发声,那声音都必定会被压下来。
但是今天呢?
今天仍然有不少人未认识到「耶稣是一个得胜的拯救者」
他们认为耶稣只是一个「失败的社会改革家」,或者是一个「壮志未筹的夫子」。我们可愿意当人误解耶稣时,为耶稣说一句话吗?帮助他认识这位拯救者吗?
当我们身边的人,不论是朋友、家人、同事、同学、左邻右俚,因为从来未有机会听过有关耶稣的爱而诬蔑耶稣时,你愿意挻身而起,邀请他们到教会来,听有关耶稣的事吗?
你愿意在这个仍然有许多人拒绝耶稣的世代中,做耶稣的见证人吗?




[1] The Sanhedrin (Hebrew: סַנְהֶדְרִין sanhedrîn, Greek: Συνέδριον,[1] synedrion, "sitting together," hence "assembly" or "council") was an assembly of twenty-three to seventy-one men appointed in every city in the Land of Israel.
[2] William L. Lane, The Gospel of Mark,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74), 549.
[3] 26:61  『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
[4]因為,在猶太人的習慣中,當人就算只是引用詩篇的一節之時,亦等同引用了整篇詩篇。

2017年4月6日 星期四

耶稣是吃过逾越节晚餐后才被钉在十字架上吗?

在印象中大多数人都接受了耶稣是在吃过祂最后一次的逾越节晚餐后,在距离耶路撒冷不到两公里的橄榄山上客西马利园内被犹大带来的宗教领䄂和差役捉拿的。

圣经马可福音1412-17节印证了我们这印象:『在除酵节的第一天』,就是宰杀逾越羊羔的那一天,耶稣和十二个门徒在一户耶路撒冷人家的客房内吃了逾越节的羊羔。

而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的平衡记载,同样支持了『耶稣是在吃过祂最后一次的逾越节晚餐后在客西马利园内被宗教领䄂捉拿』的印象。

因此,当耶稣在客西马利园内被捉拿时,那已经是进入了逾越节期。但留心的读者可能难免会问:那麼犹太人宗教领䄂在节期开始以后,『带着刀棒』来捉拿耶稣(可1443),随后又在『大祭司那里』彻夜开堂审判耶稣(可1453-65)可有触犯了在逾越节期间『甚麼劳碌的工都不可作』(利237)的规定?

约翰福音的记载似乎为这疑问提供了答案。在约翰福音1828节指出,当犹太人领䄂带着耶稣来到彼拉多的衙门时,『他们自己却不进衙门,恐怕染了污秽,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那就是说当时逾越节仍未开始,所以他们还未有吃过逾越节的筵席。因此捉拿犯人,审判犯人也没有与守节期的要求有任何冲突。

但是,约翰福音的记载却同时带出了一个疑问:究竟耶稣是否吃过逾越节的筵席后才被捉拿?若是的话,耶稣和门徒是否『提早』守逾越节?还是耶稣和门徒在祂被捉拿前所吃的,根本不是逾越节的筵席,甚或约翰福音的记载(或者符类福音)不准确,以至出现了这有关『时间』上的矛盾。

历来不少学者都尝试为这『矛盾』提供诠释。学者P. Duke在祂的著作《Irony in the Fourth Gospel》解釋這『矛盾』時提倡:『耶稣在当时的星期四晚上已经吃过逾越节晚餐,但是捉拿祂的宗教领䄂则倘未。因为按出埃及记1210[i]的条例,他们可以迟至早上6时才吃』[ii]。但是这诠释似乎相当牵强。
而学者钟志邦則指出,约翰福音1828节原文没有『节的筵席』片语。同时他引述不同学[iii]者包括第世纪犹太人历史学家约瑟夫的话解释,犹太人称『无酵节』为『逾越节』(Antiquities 14:21)。因此『吃逾越』可泛指逾越节当天的筵席以及紧接下去七日的无酵节筵席。[iv] 这解释若是正确的话,那宗教领袖岂不是在无酵节的第一天,也就是『当有圣会…无论何工都不可做』的日子(创1216)中,进行审判和行刑的事?

有译经者指出,我们认为符类福音的记载与约翰福音的记载有『矛盾』是因为假设了当时只有一个厘定逾越节日期的标准。[v] 但事实上当时不同地区不同群体有着不同计算方式。[vi] 根据学者考究,在北部加利利地区的人和法利赛人,都是以日出为一天的开始;而在南部犹大地区的犹太人和撒都该人则以日落为一天的开始。[vii]

因此当加利利人在尼散月14日黄昏吃逾越节晚餐时,犹太地区的人才是13日的结束(14日的开始)。所以,南部地区的犹太人,包括多数为撒都该人的宗教领䄂,是不会在那时候用逾越节晚餐。而当南部地区的犹太人在他们的14日黄昏用逾越节时,对耶稣和祂的门徒来说,那已经是15日的黄昏。 

所以,非常可能约翰在1828节的记载,是按着犹大地区的逾越节日子而言。所以当宗教领䄂将耶稣押至希律衙门受审时,逾越节/无酵节仍未正式开始。因此他们对耶稣的审问与判刑,都没有违反律法规定。而耶稣和门徒,则按着他们故郷的习惯,以加利利地区的计算方式,已於尼散月14日黄昏在耶路撒冷的一个客房中,守了当年的逾越节。[viii]

不论你在不同见解中接受那一种诠释,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耶稣在逾越节中,成为了『逾越节的羔羊』(哥林多前书57)。当南部地区的犹太人宰杀他们的逾越节羔羊时[ix],也就是耶稣『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你和我的)罪』(希伯来书926),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x],以至今天我们可以因着耶稣,来到神的面前,与祂重新复和,被收纳成为祂的儿女。



[i] 1210 不可剩下一点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烧。
[ii] Gerald L. Borchert, John 12–21, vol. 25B, The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Publishers, 2002).
[iii] Soggin, J. A. (2001). Israel in the Biblical Period : Instituions, Festivals, Ceremonies, Rituals (92). Edinburgh: Scotland.
[iv] 钟志邦著,天道圣经诠释:约翰福音(卷下),289页。
[vi] Morgenstern, Hebrew Union College Annual, X, 1-148; Stauffer, p. 95; Finkel, pp. 70-74; M. Black, "The Arrest and Trial of Jesus and the Date of the Last Supper," New Testament Essays, ed. by A. J. B. Giggins (Manchester, 1959), pp. 30-32
[vii] Julian Morgenstern, "The Calendar of the Book of Jubilees, its Origin and its Character," Vetus Testamentum, V (Janiuary, 1955), 64-65 n. 2;Finegan, pp. 452-453; G. R. Driver, "Two Problems in the New Testament," The Journal of Theological Studies, XVI (October, 1965), 327.
[viii] Ceil & Moishe Rosen , Christ in the Passover, Chicago:IL, Moddy Publishers, 156.
[ix] 在下午3-5时间将羔羊带到圣殿由祭司宰杀。
[x] 耶稣是在申初(下午3时)在十字架上断气(马可福音153437

2017年2月13日 星期一

耶稣的生命赞礼

马可福音143-9节记载了一件颇为人熟悉的事件。马可告诉我们,在耶稣走上十字架前两天,祂和门徒又再次来到距离耶路撒冷大约3公里的伯大尼[i]一行人来到一個曾经患过大痳疯病[ii],名叫西门的人家中作客。

就在席间,有一个妇人拿着一瓶以贵价长颈玉瓶承载,价值『三百多个银币(马可福音145的哪跶香膏来到耶稣那𥚃。按马可的记载,那人没有说一句话,就将玉瓶打破,把膏油完全倒在耶稣的头上。雯时之间,香气充满了房子。

按当时的习惯,用油膏抺客人是一个古老的习惯,也可以说是接待客人的基本礼貌。耶稣就曾经责难讌请祂的法利赛人西门没有以油抺祂的头(路加福音746)。[iii] 但是这人的行动,却引起了在场一些人的不满。当中有人说:『何必这样浪费香膏呢? 这香膏可以卖三百多个银币周济穷人。』(马可福音144-5)。

对於当时身处逾越节期前夕的门徒来说,『周济穷人』可以说是当前的重点。因为在逾越节中对穷人施予,显出他们顾念穷人,是必须作的事。[iv] 因此他们宁愿将这值『三百多个银币』(当时等值一个工人一年的工资)的香膏变卖为钱,作为周济之用。却认为用在耶稣身上是『枉费』的事(马可福音14:4)。

但是耶稣却认为那人所作的是一件美事(马可福音146)。并且说:『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都要述说这人所做的,来记念她。』(马可福音149)。

究竟耶稣要门徒和以后传福音的人,记念这人的甚麼呢?

是指她尽了所能?还是指她『为了我(耶稣)安葬的事』(马可福音148)?最普遍的诠释,相信就是要记念和学习这女的事奉态度和她愿意完全为神献上的心[v],以至可以『把握機會事奉主,最終得著主的稱讚,亦為主所記念』[vi] 无疑这妇人的尽心献上是值得我们效法的。但是从这段记载的文理来理解,这事发生在耶稣受难受死的两天以前,显出它的中心必是与耶稣受难受死的事有关,而不会只是为了表扬这女子的尽心献上,或者劝导门徒要懂得『把握时机事奉主』。

对於耶稣受难受死,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马可福音831),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马可福音1033),『将要被杀害』(马可福音931)的预告,门徒一直似懂非懂,对於耶稣在世的终极使命,一直未能真正掌握。但是眼下这人,从她的行动,却在在显出她明白耶稣的基督身份,接受祂的使命:就是为世界受难受死。因此她愿意为耶稣的安葬,把可能是原先为自己婚嫁而预备的香膏用在耶稣身上来尊崇祂[vii]为耶稣举行了一个《生命赞礼》[viii]a Living Funeral以至耶稣虽然最终是以一个『罪犯』的身份死在十字架上,但是却不至好像其它罪犯一样,尸身得不到油膏。[ix]

而且她不似彼得劝阻耶稣(马可福音832),不似其他门徒争相为了耶稣不在以后谁作领导而筹谋(马可福音934)。非常可能在她的心中只有她的主和祂将要成就的事。她没有说一句话,只是全力黙黙支持。她的名字没有被记下,只有『她所作的』被人记念。让人记念她:认出耶稣是基督(recognize Jesus is Christ)、看待耶稣是基督(treat Jesus as Christ)、尊崇耶稣是基督(honour Jesus is Christ)人。

今天我们可像昔日那人一样,以生命行动来显出我们是:认出耶稣是基督(recognize Jesus is Christ)、看待耶稣是基督(treat Jesus as Christ)、尊崇耶稣是基督(honour Jesus is Christ)的群体?



[i] 《证主圣经百科书239
William L. Lane, The Gospel of Mark,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74), 492.
[ii] Boring 认为:He is not called the “former leper.” While it is difficult to imagine a person with such an affliction hosting a dinner party, it is by no means inconceivable, and Mark may be suggesting that as Jesus enters the house of sinners and eats with them (2:15–17), and enters the house of a dead person (5:35–43), so in sovereign disregard of purity conventions (cf. 7:1–23) he dines with one afflicted with leprosy.
(M. Eugene Boring, Mark: A Commentary, ed. C. Clifton Black, John T. Carroll, and M. Eugene Boring, The New Testament Library (Louisville, KY: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2012), 382.)
[iii] 韦捷著,《圣地风俗惯》,81
[iv] William L. Lane, The Gospel of Mark,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74), 493.
[v] http://www.mfwesley.tw/lecture/920413.htm
[vii] William L. Lane, The Gospel of Mark,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74), 492–493.
曾思瀚,邓绍光著,《马可福音:叙事鑑别与神学诠释》,380.
[viii] 生前葬,又称生命赞礼,即指人还活着的时候,为自己举办的葬礼。
[ix] William L. Lane, The Gospel of Mark,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74), 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