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對教會認識不多的人都有一種印象,認為參加教會是需很多時間:不單只星期日要去教會,還有其它不同的聚會,再加上各樣的『事奉』,花在教會的時間實在不少。
有人問『為何基督徒不像並他很多的宗教,只要信徒履行『敬拜』的禮儀…只要帶備禮物,例如香燭,香油等來到神祇所在之地敬拜便可,祈福之後就可以離開,不用花其它時間參與當中的宗教工作…』
一般最直接的都會想到耶穌的榜樣。但是『事奉』的概念可以追溯至神與祂的子民以色列人的約。
按出埃及記的記載,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四百三十年之後,在耶和華神的恩典中,藉着摩西的帶領,百萬計的以色列人經由蘭塞離開埃及,向迦南進發。在路上經歷了埃及的追兵,缺水,缺粮,亞瑪力人的攻擊等等(出17:8-15)。到第三個月時,以色列人來到西乃的曠野並在山下安營:
那時,耶和華從山上呼喚摩西說:「你要這樣告訴雅各家,曉諭以色列人說:
『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
於是摩西去召了民間的長老來,將耶和華所吩咐他的話都在他們面前陳明。而百姓都同聲回答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摩西就將百姓的話回覆耶和華。
(出埃及記19:1-8)
神就是如此與以色列人定下了聖約,成為了耶和華神所揀選的子民。在這約中,我們可以留意到神不只要以色列人成為屬祂的子民,還特別提出,要他們整個民族成為一個『祭司的國度』。
『祭司』在以色列人的文化歷史宗教中扮演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
神原意是整群以色列人都負有為祭司的職份,成為一個全國每個人都有祭司職責的國家。但是在實行上,神在整個民族中揀選了『利未』支派的亞倫一族,成為在專職在聖所中服事的祭司(出埃及記28:1-4)。
作為祭司的不只執行宗教禮儀:包括按規定處理祭牲,管理會幕中的燈,確保這燈不熄,大祭司每年一次進入至聖所為百姓的罪代求等事。亦是上帝律法的守望者,教導者;作為聖潔與不潔間的媒介,審判者 (利未記10:9-11)。
一切在會幕中的工作,不單只是一種職責和事務,更有一個重要的意義:就是祭司代表了以色列人向神獻祭,向神禱告,即是成為了子民與神之間的橋樑。
以色列人相信人不可以直接來到完全聖潔的神面前來,因為不潔的人是會被神擊殺。就算是聽到神的聲音亦會死,因此當他們在西乃山下時要摩西代表他們去見神,去與神立約。(出埃及記3:20, 20:19)
到新約時代,使徒彼得宣告,因着耶穌基督的救贖,每一個信徒都因為耶穌的血所成就的新約,成為了這位獨一真神的子民: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彼得前書2:9)
那即是每一個子民,與昔日的以色列人一樣,同樣負有祭召的職份。其中的主要責任就是作為未認識神的人與神之間的橋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神揀選以色列人成為自己的子民,不是要他們獨享從神而來的祝福,從神而來的思典,而是要他們成為外邦人與神之間的橋樑。
以色列人是祭司的國度,因為祭司的角色就是神與人之間的橋樑。神揀選百姓,就是要他們透過敬拜耶和華,也透過遵守律法誡命,有崇高道德操守,從而讓萬民認識道德,認識律法,認識耶和華,即是要以色列人成為萬民與神間的橋樑。
耶穌以祂自己的生命,自己的血將我們從罪中拯救、釋放出來,成為祂的子民,亦同樣期望我們成為神與世界的橋樑。
今天基督徒都說『服事』:在教會中幫忙,從管理,策劃到清潔等等。就有如昔日祭司在會幕中點燈,主持獻祭,分別『潔與不潔』等各種事務。但祭司最重要的角色卻是『作為人與神之間的橋樑』。而你的生命,就是最佳的橋樑,因為可以使人從你的生命看出『…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耶穌]的門徒了』(約翰福音13:35)。就好像昔日的祭司,有特別的服飾,使人看出他們是『分別為聖』在神面前服侍的一群。
『事奉』是神的吩咐,是約的一部份,是基督徒生命的模式。作為世界與神之間的橋樑是這永恆事奉的基本本質之一。
今天你會如何去履行祭司的職任?…只是在教會中?還是願意走出去…去到世界裏?以生命來作為這橋樑…
在臺灣有一位牧師的女兒,天生就是一位腦性痲痺患者,全身佈滿 不正常的高張力,且無法言語。但,她卻靠著無比的毅力與 信仰的扶持,在美國拿到了藝術博士,並到處現身說法,幫助他人。
有一次,她應邀到一個場合演"寫"(不能講話的她必需以筆代口),會後發問時,一個學生當眾小聲的問:「妳從小就長成這個樣子,請問你怎麼看你自己?妳都沒有怨恨嗎?」這個無心但尖端的問題讓在場人士無不捏一把冷汗,深怕會深深刺傷了她的心。
只見她回過頭,用粉筆在黑板上吃力地寫下了 「我怎麼看自己?」這幾個大字。
她笑著再回 頭看了看大家後,又轉過身去繼續寫著:
一、我好可愛!
二、我的腿很長很美!
三、爸爸媽媽這麼愛我!
四、上帝這麼愛我!
五、 我會畫畫!我會寫稿!
六、我有隻可愛的貓!
七、還有……
八、……
忽然,教室內一片鴉雀無聲,沒有人敢講話。她又回過頭來靜 靜地看著大家,再回過頭去,在黑板上寫下了她結論:「我只看 我所有的,不看我所沒有的。」
眾人安靜了幾秒後,一下子,全場響起了如雷的掌聲與無數感動的淚水,那天,許多人因著她的樂觀與見證而得到激勵。
這個樂觀的腦性痲痺患者就是美國南加洲大學藝術博士,在台灣開過多次畫展的黃美廉女士。
黃美廉她自己說:我的爸爸媽媽不但不放棄我,反而更加愛護我,他們每天只要有空就會來抱抱我和我玩,對我說聖經故事。而且他們會抱我出去探望朋友,並對朋友介紹說:「這是 我的女兒,上帝愛她,我們也愛她。」這點影響我很深,上帝是愛我的,儘管我的身體殘障,但上帝和家人都永遠都支持我及愛我的。例如我兩位阿媽,在小的時候 對我的愛護,讓我深深懷念。
黃美廉女士就以她的生命成為了一道活的橋樑,使人得見神的慈愛和能力。
過去利未人服事到50歲就可以退下(民數記4章),但是今天我們祭司的職事卻是一生的。今天你可願意一生忠心地履行這承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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