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3日 星期五
Stolen Car
A number of cars were waiting at a stoplight. The light turns green, but the man in front didn’t notice. The woman behind him begins pounding on her steering wheel, yelling fruitlessly at the man to move. She is going ballistic inside her car, ranting and raving, pounding on her steering wheel and dash. The light turns yellow. The woman begins to blow the horn screaming her lungs off. The man finally looks up, sees the yellow light and goes through the intersection just as the light turns red.
The woman is beside herself, still screaming in frustration as she misses her chance to get through. Suddenly in mid-rant she hears a tap on her window and looks up into the barrel of a policeman’s gun. The officer tells her to shut off her car while keeping both hands in sight. She complies, speechless at what is happening. Then, the policeman orders her to exit her car with her hands up.
As she does, he orders her to turn and place her hands on her car. Still stunned, she complies and she is quickly cuffed and hustled into the patrol car. Bewildered by the chain of events, she is driven to the police station where she is fingerprinted, photographed, searched, booked and placed in a cell.
After a couple of hours, she is escorted back to the booking desk where the original officer is waiting with her personal stuff. He hands her the bag and says, “I’m really sorry for this mistake. You see, I pulled up behind your car while you were having that tantrum. I noticed the: “Choose Life” license plate holder, the “What Would Jesus Do?” bumper sticker, the “Follow Me to Sunday School” bumper sticker, and the chrome plated Christian fish emblem on the trunk. Naturally, I assumed you had stolen the car!”
Do you behave like a car-thief?
Apostle Paul: I therefore, the prisoner in the Lord, beseech you that you walk worthy of the calling with which you are called (Eph 4:1)
2010年6月22日 星期二
新不如舊,舊不如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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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rael wine-press ruins |
對於猶太人來說禁食並非是陌生的行為。古猶太人認為飲食是快樂的一種外在表現,因此當他們極不快樂或者是心中充滿焦慮時,他們就會禁食。因為他們『不想再有快樂』。因此在有人死亡時,或者是國家面對攻擊時,人都會有禁食的行為 (撒下1:12)。
但有時是為了要克苦己心,讓自己可以更專心禱告也會禁食。以斯拉與利希米就為了要專心禱告而禁食。
而按照摩西律法或者是妥拉的規定,猶太人只在贖罪日才需要一定禁食(利未記23:27),目的是要藉住禁食在神的面前自我醒察。
總的來說,禁食本來在於個人情緒的表達多於是宗教或者是屬靈的含意。
但在猶太人的歷史中,尤其是在亡國被流放之後,禁食的規定愈來愈多,來到耶穌的時代,法利賽人和愛色尼人更加重視『禁食』。他們的要求比猶太人傳統(妥拉)要永更嚴。本意是為了幫助以色列人重過聖潔的生活,愛色尼人、法利賽人、甚至是施洗約翰都特別強調『禁食、禱告』。有一些法利賽人更加標榜一星期(在星期一及星期四)兩次禁食,以表示自己是敬虔的。
因此當時法利賽人對『禁食』的要求相對妥拉的要求是『新』的。
耶穌對於這種『新』的要求,不以為然,因為祂看出那只是有外在行為的一種宗教規條。
耶穌面對指責,他用了另一規條來回應:根據當時律法,在當禁食的日子中若果遇上婚宴,參加婚宴的人是可以不用禁食。因此絕無需要在歡喜快樂的日子為了守規條而禁食。
耶穌指出「內心比外在的、只有空殼的行為重要得多」:那些新的規條,新的法則若果缺乏了真正屬靈的內涵,那亦只是虛有其表。反而失去了神古舊教導的意義。因此耶穌強調『沒有人喝了陳酒又想喝新的;他總說陳的好。』(路5:39)
基於馬太或者是馬可福音的記載,有不少人認為耶穌這句話是一個警告或者是一句諷刺話,是要提醒人『不要戀棧陳酒』。但是在路加這段記述中,在卻完全沒有警告或者是諷刺的意味。事實上我們在讀附類福音時,必須避免為了融合相同記述而將某一卷書中的理解加於另一卷書上。我們必須讓每卷書有它自己的獨立性。
今天對餐酒有認識的人都會同意,一般來說,舊的酒都會比新釀的好…
事實上猶太人都是完全同意『舊酒是好的』:
在便西拉智訓9:10中指出:永遠不要拋棄老朋友,你永遠找不到可以代替他的新人。友誼好像酒一樣,愈是年深日久,便愈是醇美。
所以當祂說:『沒有人喝了陳酒又想喝新的;他總說陳的好』時,大家都會很認同。不會以為祂是在講反話, 或者以為祂是在提出些甚麼警告,叫人提防那些認為舊酒是好的人。
事實上,耶穌是藉着在場法利賽人與文士的質問,勸人要歸回上帝教導的真義→就是那『陳酒』,就是上帝自創世以來就有的道。
今日我們處在一個極速變化的世代中,時代不斷在改變中,人不斷地求變,希望可以追上時代的變化,希望變得更好…。
於是乎不知不覺之間,凡是舊的,都應該歸『垃圾桶』,包括信仰。
在美國,當傳統基督教的人數每年在下降之際,在1987-98年間出現的新興宗教團體就有至少四百個。日本的創價學會,一些混合宗教如超覺靜坐,法輪功,新紀元運動都在以驚人的速度發展。
他們教人怎樣在競爭激烈的社會體現自我,如何運用意志力來把內心的煩惱和焦慮排遣出去,體現超能力,進入忘我的內在旅程…
但是這些都不能夠真正完全解答到人生的真正問題。
唯有神在四千年前向阿伯拉罕啟示,向以色列人啟示的道,就是在二千年前藉住耶穌而完成的救恩,才是人生的出路。
但對於不少人來說這都已是過時,甚至是一些基督徒都提出新的理論…甚麼所有耶穌的神蹟不是真有其事…等等。亦有些為了要能夠與其他宗教,社群對話,甚至甘心接受所謂『殊途同歸』或者甘於淡化自己的信息…
但是耶穌卻提醒我們:『沒有人喝了陳酒又想喝新的;他總說陳的好。』
唯有神的道,耶穌所成就的救恩和聖靈的能力是今天我們需要珍惜的陳酒。沒有了他們,我們所信的就只是一個空殼。
2010年6月17日 星期四
Citations learned in the LEAD seminar
“God is too wise to be mistaken, too good to be unkind. If you can’t trace his hand you can always trust his heart.” (S.H. Spurgeon)
“An unguarded strength is a double weakness.” (Gordon MacDonald)
“Where no strong leadership exists, other leadership will arise.” (Peter Johansen)
“Ten steps ahead, you’re a leader. A hundred steps ahead you can be confused with the enemy.” (Howard Ball)
“Many people equally informed, seldom disagree.” (Peter Johansen)
“If you insist on 100% agreement, all Satan has to do is insert one for the contrary in order to paralyze the whole convoy.” (Howard Ball)
“He gets light enough for the next step, but no more. That is always God’s way. Duty opens by degrees, and the way to see farther ahead is to go as far as we see.” (Alexander McLaren)
2010年6月14日 星期一
新不如舊,舊不如新?(1)
改變,由改變一張檯椅所擺放的位置,到政府高官的更替,公司政策修訂,社會法例更改等等,很多時候都會引起支持的同時亦會引起一些人的不安,批評,質疑,不滿,甚至是攻擊,不論是在家庭中,工場上,甚至是教會中都有可能會發生。
因此,今天有不少的書教人怎樣來實行『改變』,特別是在工作埸所中,稱之為change management(改變管理學),有一大堆的理論和方法教人怎樣可以成功地推行改變或者改革。
二千多年前生活在巴勒斯坦地的耶穌亦身處在一個不斷改變的大時代中。同時,由於耶穌亦帶給當時不少改變,在思想上,在宗教上都有,因此祂亦面對不少攻擊。
在路加福音5:27-39中就記載了耶穌作了一件改變當時慣例的事…
這段經文在馬太9章,馬可2章都有記載。但是如果我們稍為細心去讀路加的記載,我們會發覺彼此的經文不只有一些用字和細節上有出入,而且有一節經文是在馬太和馬可沒有的。而這節經文卻是往往被忽略了。那就是:
路加福音5:39『沒有人喝了陳酒又想喝新的;他總說陳的好。』
那究竟耶穌在這段講話中是要指出『新』的好,還是『舊』的好?
那我們先要了解一吓背景:
自從耶穌帶住聖靈的能力由猶大地返到北面的加利利之後,『他的名聲就傳遍了四方 』(路加福音4章14節)而祂的所言所行不只引起很多民眾來聽祂講道,來尋求祂的醫治,同時亦引起法利賽人、文士、與及祭司的注意,甚至產生不滿的情緒。
當耶穌呼召了一個名叫利未的稅史作為門徒時,他又再次引起一些法利賽人和文士的誹議。
本來作為一個夫子,耶穌有權揀選自己的門生。但是偏偏這個人卻是一個為羅馬政府收稅的稅吏。
稅局從來都不是一個受歡迎的機構,而負責為政府收稅的人從來都不會是受歡迎的人物。十八世紀時的Benjamin Franklin (富蘭克林)就曾經說過:在這世界上除了交稅和死亡之外沒有任何事物是肯定會發生的(Letter to Jean Baptiste Le Roy (1789))。
而且,當時的稅吏並不是一份工作而是一盤生意。當時羅馬政府將稅收的工作以投標方式交給猶太人,投得的人只要向政府繳納所定稅額,他便可以打着羅馬政府的名向當地居民直接徵收稅款,一切所得都歸自己。為了使自己的生意可以「盤滿矷滿」,一般的稅史都會用盡方法來在百姓身上搾錢,因此成為被憎惡的一群。稅吏在聖經中常與「罪人」並論。 當時被視為與謀殺犯和盜賊同類。 可以說是「過街老鼠」…
猶太人的傳統經典《米示拿》有記載教導:『不可從稅務官的櫃檯或稅吏的錢夾,拿取零錢或找頭,或接受任何的施捨。』 ;『倘若有稅吏進了一間房子,那屋子裏所有的東西都變成不潔。』 。因此一般人都不會與稅吏來往,更何況是收納他成為門徒。
而耶穌不只收納一個如此被人憎惡的稅史利未作為門徒,祂更到利未的家中與他的朋友『一同坐席』,『一同吃喝』。
那情況有點像今天一個基督教的牧者,未經考驗,就收納一個經常以權謀私,欺壓小市民的商人,來做他的門徒,而且立即到他的家中,與他的朋友及同事來吃飯。相信必會引起一些人的則目。
以今天的觀念看,我們都有自由可以與任何人一同吃喝。
但對於當時的猶太人,一同吃喝就是表示『接納與認同』,是一種親密的表示。
昔日,大衛王請約拿單的兒子(掃羅的孫子)米非波設來一同坐席。在撒母耳記下9章中幾次提到大衛王與米非波設同席,有其深層的意義,不只是表明大衛王按照他對約拿單的承諾在物質上照顧他的後人,更加是顯示出大衛王對米非波設的接納,把他的地位提升,視他為自已人。
在那個時代,除非你亦是『罪人』,否則與罪人,包括稅吏,一起吃飯是破壞了猶太人的飲食法規。是一種侮辱。而且與不潔淨的人同席,亦會使自己成為不潔淨…
但是耶穌卻打破了這種人定的規範:
祂回應法利賽人與文士的質疑:我來就如一個醫生為了病人一樣,是為了有罪的人而來,所以我『接納與認同』他們,視他們為『家人的一份子』…
而事實上,耶穌是為了所有的人而來,因為正如保羅在羅馬書3:11,12中借用詩人(詩14)的話;『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同時祂知道自己來不是要只拯救猶太人,更要體現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就是萬國要因這位信心之父而得福。因此祂要打破當時猶太人所建種種的牆,走向他們刻意疏離的『罪人、撒瑪利亞人、外邦人』 中。
因此祂所作的,並非是『新』事,而是是要體現神在遠古已定下的心意。
(待續‧‧‧)
2010年6月9日 星期三
我要向山降服
洛磯山給我的第一個印象不只是『美』,不只是『雄偉』,更使我驚嘆創造主的偉大。那時還沒有信耶穌,但當車漸漸駛入群山中時,腦中浮出了一個意念:『如此壯觀的景致,又豈可是在無意識的碰撞中產生的?』自始以後便愛上了洛磯山。91年正式移居Calgary以後,有好幾年時間,差不多星期六有空閒就開車往山中行。
年日愈久,那感受愈深,愈愛落璣山…不論是一片藍天之下,或是在一片雲霧之中,亦或在下雪的陰霾天,在日出之時,或者是在日落瞹眛不明之間,甚至是在月光之下,都各有意境…
每次來到山中,特別是當山峰被一片雲霧半遮掩時, 每次都令我問:神是否在那時刻就在雲後?在其中察看我們,在其中聽我們的禱告,在其中等候我們來尋求祂的面?
聖經中許多與山有關的故事:
羅得的方舟停在亞拉臘山上。
摩利亞山地(Moriah)亦被稱為神的山,是亞伯拉罕獻以撒之地。
何烈山就是西乃山,被稱為『神的山』,因為神臨在那裏透過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
摩西在尼波山遠眺神的應許之地。
在迦密山上,以利亞靠着耶和華神胯過了400名巴力先知…。
以色列人對於山亦有一份很特別的感情。在古代,山常被視為神明的居所。在古代近東國家中,很多宗教神話中的外邦神明都在山上建有殿宇,例如迦南人的風神巴力(Baal),巴比倫的風神瑪督 (Marduk) 等。他們在山上呼風喚雨,主管世間天氣及農作物收成。迦南人的祭壇亦多建在高地底高山,聖經稱為『邱壇』(耶19:5, 32:35),『邱壇』原文是בָּמָה, 意思就是『高處』。以西結書16:16把這字譯作『高處』。
在古以色列人甚至是近東民族的心中,高山不只雄壯、神秘,更是神聖的。因為山就是神臨在的地方,是神的居所。神在山上與人立約,與人見面,亦在山上歷練人的信心。以色列人視山是神顯現之處:不知是神用他們己有的觀念,抑或是是因為神時常在上顯現…
總之『山』對以以色列人希伯來民族來說,是很有神聖的意味。
亞蘭人就以為耶和華神是山神(王上20:23,28),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以色列人自入迦南以後,都是以在南面猶大山地一帶為中心,因而被視為『山中的民族』,而他們敬拜的神就被視作『山神』。。
詩篇中有不少與山有關的詩篇,對詩篇121特別有深刻的印象,尤其是在身心靈感到疲憊時,這詩都帶給我安慰與力量。
而在眾多與山有關的故事中,相信亞伯拉罕在摩利亞山地上獻兒子以撒的事可以說是最為人熟悉之一。
而有趣的是,在亞伯拉罕之後大概1,000年,大衛得神的指示要他的後裔在摩利亞山上建聖殿:
『所羅門就在耶路撒冷、耶和華向他父大衛顯現的摩利亞山上,就是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上、大衛所指定的地方預備好了,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歷下3:1)
究竟兩個地方是否是同一處的問題引起不同見解。
有學者認為:亞摩利山地是亞伯拉罕以撒之地,而歷代誌的作者將將聖殿山與亞摩利山地拉上關係,使它更有歷史尊嚴。
但是有更多人認為可能創世記22章的那地方原來不叫亞摩利山地,是後來的抄本按歷代誌下的記載加上去。
今天亞摩利山被認定在耶路撒冷古城的東南面,就是今天伊斯兰教的El-Aqsa Mosque and the Dome of the Rock 所在之地。
不論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亞摩利山地是否與歷下3:1 的『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那個亞摩利山為同一個地方都好,兩個歷史故事卻有一個相同之處:就是獻祭:
亞伯拉罕獻以撒,以色列人獻羊羔,牛犢,鴿子…
詩篇121詩的內文雖然似乎是向神讚美和宣告上帝的恩典,應許:就是祂對子民的保護、看顧(v. 4-8)。
但這是一篇『上行』詩篇,是敬虔的朝聖者在向耶路撒冷朝聖的路上或者是登上聖殿臺階時唱誦的詩。亦可能是聖殿祭司向朝聖者唱誦的詩(留意詩中v.1,2 是『我』而v.3-8轉為『你』,因此有學者認為是聖殿祭司向朝聖者唱誦的詩)。
因此那唱誦或者是思想的人,卻必是懷着一種『獻祭』的心,因為來到『神的山』 - 亞摩利山,就是為了獻祭。
亦唯有甘心、全心向神降服,願意獻上的人,才會明白『我的幫助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詩121:2),而不是從自己的學識、知識、經驗、能力、財富、地位、人脈關係等而來。
耶穌引用舊約的話:『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馬太12:7)
而獻祭就是『降服』的具體表現。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撒上15:22)
在這個理解之下,再讀詩篇121時,這詩不只帶給我在困難疲憊中得安慰和加量,不再只是仰望祈求福氣,祁求保護,得以免受一切的傷害。而是在仰望山、仰望神之時,更要心存降服…
唯有對神心存降服的人,可以真正領受到詩篇121中所講的福氣。
不只『我要向山舉目』,更加是『我要向山降服』…
2010年5月17日 星期一
記得小時侯...
記得小時住在香港的屋村中,二、三百平方呎的單位住上六、七個人的家庭是正常的
。房子內空間極之有限,所以孩子們大都喜歡在房子外的走廊內或空地中玩。那時『冷氣機』只是有錢人的專利品,所以夏天時家家戶戶都會打開大門,使房子內可以涼快一點,成人很多時都會在晚飯後坐在門外走廊聊天。大家與鄰居的關係都頗為親切。雖然鄰居與鄰居之間有時仍免不了有鬧意見或者是衝突的時候,但在任何家庭有困難時,其他人總是會樂意幫助,總是樂意與其他有需要的分享自己僅有的。
那時我們家中沒有電視,鄰居就讓我們四兄弟妹全數到他們家裏看『泰山』和『超人』(咸蛋超人) 片集。十多人擠在細小的空間中,看住一部只有二十吋的電視機,卻有無可比美的歡樂。有時因為兄弟妹中有人未能及時完成功課而不准到鄰家看電視,鄰居也會為我們向媽講情。左鄰右舍真的有點一家人的感覺。不知道那是因為居住的空間狹窄,使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也連帶緊密起來,或者根本上那時候人與人的關係都是來得較親切和真誠。在那裏一住便超過二十五年。需然長大以後很盼望可以搬到更好的地方,但到真正要離開時,又有些捨不得的感覺。
搬離了屋村以後,居住環境的確是改善了許多。家中的經濟條件也好了,住的、吃的、穿的都漸漸改善了。但是在新的屋苑中,與鄰居的關係不再。家家戶戶都是緊閉大門,極少往來,就是在升降機內遇上,都只是僅僅點頭,各人都在為自己的事而忙。似乎大都沒有興趣為了與鄰居建立關係而花時間。大家的精神時間都集中在為了達成個人目標而努力。甚至是人與人的關係亦漸漸變得功利化,總是着眼於是否對自己有利。
在這種社會文化的燻淘下,甚至是有些基督徒與主的關係,亦不知不覺間走上同一路上:我們禱告,是因為有求於主;我們參加敬拜、奉獻,甚至是服事,都是因為履行宗教責任,或者是滿足個人目的…
神卻是非常重視祂與人之間的關係。為了讓人可以與神自己關係復和,祂甚至主動讓自己的獨生子成為肉身來到世上:神成為了有血有肉的人 – 耶穌,以自己的血,自己的生命作為人類贖罪的代價,叫信祂的人可以因而與神關係復和。
我們若要維繫和加強這關係,就必要努力和願意付出代價,以至可以『常在我[耶穌]裏面,我[耶穌]也常在你們裡面』。但是怎樣才可以達到『常在耶穌裏面』?約翰福音記載耶穌說:
『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15:7);『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15:10)
在此耶穌留下了兩個指示。
第一個是『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
在約翰福音15章1-11節中,共有11次用到『在裏面μένω ἐν』。
μένω 的原文字意是 :『to remain 留下』,亦有『居住dwelling』,或者『making a home使成為家』的意思。
因此第7及第10 節可以理解為:『你若時常住在我裡面,我的話也會住在你裡面…,若遵守我的命令,就等如常住在我的愛裡面…』。而『住』是一種有生命力的活動,在這活動中,同住的人必需要有真情的交流,同住才會是一件樂事。
作為耶穌的門徒,我們都知道禱告與讀經是與神交通的途徑,但卻不保證必定會有互動的交流,因為讀了的話可以沒有入心,說了的禱告可以只是一次個人的獨白…
在這條屬靈的路上,今天我們同神的關係是怎樣了?是走在耶穌的前頭、後頭抑或是在『耶穌裡』?
要神的『話常在在你裡面』並不是要背熟整本聖經,或者完全透切明白整本聖經,事實上有誰可以??亦不是要好似先知以西結在異象所見,將整本書吞入肚:
「人子啊,要吃我所賜給你的這書卷,充滿你的肚腹。」(以西結書 3:3)。而是好像詩人所言:『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1:2)。就是讓神的話成為了你生活的一部份,成為生命力的泉源。
除了神的話語,遵守神的命令亦是維繫和加強與神關係的途徑之一:『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約15:10)
『命令』容易令人產生被冒犯的感覺,容易使人覺得發命令的人尊橫。但神的『命令』不是出於『專權,操控慾,不是要剝奪自由』,而是出於愛:為幫助我們留在祂的愛裏,活在祂裡面。就好像做父母的,特別在兒女比較年幼時候,都會對子女定下一些規矩… 不可把手指頭插入電制內,不要碰爐頭,不要走近熱水,不要亂闖馬路……一大堆的規矩和命令都只因為『愛』。
若果我們的生命中沒有神的道,若果忽視了神的命令,終會與神的關係分割,與祂的愛分割。因為人若不常在我裏面,即是不生活在耶穌裡面,就會像與葡萄樹分離的枝子一樣枯死,最後會被扔在火裏(約15:6)。
今天你或者正面對生命中一些破碎的關係,在人生的過程中,感到實在失望、疲憊不堪、感到不知道亦唔想去面對前路…但是,你若想重建你生命中的關係網絡,必須先要從與神重建關係開始,因為唯有耶穌是這關係破碎的世代中唯一的盼望…
2010年5月11日 星期二
白象,鐵馬和石雕
今早讀到一篇麥希真牧師收錄在他的著作【鐵磨鐵信箱】內的文章,提到他家中有三樣很特別的擺設:白象,鐵馬和石雕。麥牧師寫道:
『我家裏有一隻可愛的白象,高八英寸,長十英寸,全身雪白,英武地站著,把臉翹起,鼻子捲在頭頂,配著兩隻大耳朵,可愛極了。其實,這是死去的珊瑚蟲!千千萬萬的珊瑚蟲生在海底,隨水蕩漾,過一段時期就都死了,結成大塊大塊的珊瑚礁。這些珊瑚蟲非常渺小,長在黑暗的海底,無人認識,無人知曉!委內瑞拉的漁夫把這死氣沉沉的珊瑚挖掘上來,委內瑞拉的鄉土藝術家把它雕刻成為可愛的白象,委內瑞拉的一位基督徒皿哥把這「重重的」禮物帶來,如今高高地站在我家客廳書櫥上,朋友進來,都驚嘆說:「這白象真是可愛!」
我家裏還有一隻黑色的鐵馬,高八英寸,長九英寸。這是我在南美洲路旁喝咖啡時,一位鄉土藝術家來兜售自己的作品,我只付了加拿大幣八元半買回來,現在看這鐵馬如珍如寶,也供在客廳的木櫥上。這鐵馬是用丟棄了的螺絲釘、螺絲帽、粗鐵絲、細鐵絲、大鐵片、小鐵片燒焊而成的。這位鄉土藝術家極有眼光,極有心思,極有藝術天份和修養,把這些廢銅爛鐵,配搭起來,成為一匹栩栩如生、氣宇軒昂的黑色鐵馬,我愛這匹黑馬,比愛那頭白象更多,常說:「有機會遇著你,這是畢生榮幸!」
我家裏還有一塊石雕,高一英尺四英寸,闊八英寸,是一大串從泥土拉上來的落花生。有的花生白白胖胖,有的花生乾乾癟癟,有的是黃黃的,有的是白白的,還黏著一小塊、一小塊黑色泥土,又在小枝上長著嫩白的花生葉子。我是在澳洲悉尼櫥窗外遇見,看了第一眼,就愛上了它,因為各種石刻都極少用花生作主題。以後有更大的發現,發現這本是一塊全無是處的壞石,既不晶瑩可愛,也沒單純的顏色。這石頭有黃塊、有白塊、有黑塊,混混雜雜,不能雕刻成任何美麗可愛的珍品。
但是終於有一位功匠,情有獨鍾,匠心獨造。居然,想出一個不平凡的主題:一大串從泥土裏拉上來的落花生,按著混雜的顏色,雕成胖的和癟的花生,黃色和白色的花生,黑色的泥土,嫩白色的小葉,一塊混混雜雜的壞石,竟然成為不凡的藝術品,真是神奇之作啊!』
看完文章後很想有機會看看麥牧師這三樣擺設,更希望有一日可以成為一堆死去的珊瑚蟲,或者成為一堆被人丟棄了的螺絲釘、螺絲帽、粗鐵絲…或者成為一塊全無是處的壞石,在主手中成為合用的器皿。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後 2:21 )
